- 全力查賄,齊心反賄,不買票、不賣票,公平競爭是王道,免費檢舉賄選專線:0800-024-099接通後按4,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關心您。
- 1.洗錢防制法106年6月28日施行,提供人頭帳戶或擔任車手,均可能構成洗錢罪,可處6個月以上有期徒刑。 接通後按 4,屏東地檢署鼓勵鄉親檢舉賄選賺獎金,最高檢舉獎金500萬。 1.洗錢防制法106年6月28日施行,提供人頭帳戶或擔任車手,均可能構成洗錢罪,可處6個月以上有期徒刑。2.金融機構落實開戶及交易之客戶審查程序,多一份關心,多一些瞭解,健全臺灣金融環境,保護你我財產安全。 檢舉賄選 人人有責,免費檢舉賄選專線:0800-024-099 接通後按 4,屏東地檢署鼓勵鄉親檢舉賄選賺獎金,最高檢舉獎金500萬。 1.洗錢防制法106年6月28日施行,提供人頭帳戶或擔任車手,均可能構成洗錢罪,可處6個月以上有期徒刑。2.金融機構落實開戶及交易之客戶審查程序,多一份關心,多一些瞭解,健全臺灣金融環境,保護你我財產安全。3.出入境攜帶新台幣10萬元、人民幣2萬元、等值1萬美元之外幣、有價證券、一定金額之黃金及物品,要誠實申報。4.自106年6月28日起,洗錢防制法新增銀樓、代書、房仲、律師、會計師、公證人從事特定交易時,也要進行客戶審查、申報可疑交易及保存交易紀錄,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關心您。(另開新視窗)
- 民眾如發現竊電行為,請向台電屏東區營業處舉發,成案可獲追償金額10分之1檢舉獎金,每筆最高新台幣10萬元,檢舉人身分依法保密,檢舉專線:(08)7324243。」
- 請全民打造世界級人權環境,積極落實『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另開新視窗)
- 貪污零容忍!全民廉政檢舉專線:0800-286-586。對於檢舉貪瀆檢舉人之身分,我們將採取一定保密措施!
- 政治獻金法:政治獻金停看聽,違收違捐罰不輕;公正公開促民主,全民共同反貪腐。(另開新視窗)
- 法務部便民服務線上申辦系統 網路身份驗證 線上申辦 便捷有效率 (另開新視窗)
- 屏檢偵結起訴非法吸金近6億元案件 查扣價值八百餘萬元之數十個名牌皮包等精品
- 屏檢獲報輕航機飛安事故案件 立即指派(主任)檢察官進行相關相驗及偵查程序
- 屏檢就媒體報導有關因1元塑膠袋超商店員被起訴 法官判無罪,本署說明如下
- 屏檢法醫相驗解剖中心成立揭牌
- 屏檢召開109年度檢警聯席會議 暨110年農漁會選舉查察座談會
- 【觀護人室公告】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110年度臨時人員(觀護心理處遇師)第四次甄選公告
- 【觀護人室公告】110年屏東地方檢察署臨時人員(採尿員)第一次甄選名單
- 【總務科公告】公告發還本署109年度屏檢謀穆字第40544號扣押物。
- 【總務科公告】公告發還本署109年度屏檢謀安字第42503號扣押物。
- 【總務科公告】公告發還本署109年度屏檢謀生字第41832號扣押物。
- 公告109年10月29日拍賣本署109年度變價字第2號、第3號偵查中變價拍賣相關事項。
- 公告109年7月14日拍賣本署109年度變價字第1號偵查中變價拍賣相關事項。
- 公告本署109年第2次拍賣沒收扣押物清冊2批,凡欲參加拍賣之競買者,109年7月7日(星期二)上午10時請整請攜身分證件到拍賣會場辦理登記參加競買。(已拍賣完畢)
- 公告拍賣沒收(扣押)物1批,凡欲參加拍賣之競買者,109年2月13日上午10時請攜身分證件到拍賣會場辦理登記參加競買。(已拍賣完畢)
- 公告108年10月30日拍賣本署偵查中扣押物變價拍賣相關事項。(已拍賣完畢)
活動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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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到水窮處坐看雲起時屏東地檢署舉辦修復促進者教育訓練暨個案研討
本署為精進修復促進者專業知能及增強服務動機與熱忱,除結合109年度犯罪被害保護學術研討會外,另於民國109年10月15日、11月12日在本署四樓會議室舉辦修復促進者教育訓練暨個案研討會,並由本署黃謀信檢察長在研討會中親頒聘書由毛鈺棻律師代表授證。 黃檢察長於研討會中致詞時表示,本署遴聘副教授、律師、心理師、社工師等專業領域的修復促進者共計19位,法務部推動修復式司法已10餘年,108年底刑事訴訟法修正案將偵審中得轉介修復式司法之規定予以明文化,將原先被害人訴訟參與的剛性司法轉向「修復」的柔性司法,修復式司法有別於傳統刑事司法制度,是在犯罪發生後另一種幫助被害人療癒創傷、恢復平衡、復原破裂關係的機制。修復式司法精神的發揮,攸關社區民眾的權益與安全,為圓滿訴訟中當事人的復原之路,有賴司法、社政、警政、教育等專業人員之陪伴與支持,實踐「以被害人為中心的保護、以加害人為處遇的預防,以家庭生態系統為支持」的精神,當事人及其家屬才能達到關係修復,走出陰霾,活出色彩。有關偵審中得轉介修復式司法之規定未來如何操作,端賴來自各專業領域的修復促進者給予本署的大力協助,感謝大家願意參與這份吃力卻又充滿意義的助人工作。本署為落實上開政策,亦將責無旁貸提供最佳的講師群來提昇修復促進者之專業,也鼓勵學員利用難得機會充分互相交流溝通,相信對推展修復式司法業務有更大助益,本署冀盼與所有修復促進者共同努力,讓我國刑事司法體系能有更多感動人心的溫暖。 本署在此次研討會中,分別邀請屏東縣生命線協會志工督導楊麗容以從「我們與惡的距離」談修復的技巧與關係的重建為題,激發不同思考角度、介入的模式;華遠心理諮商所所長胡斐瑜以「行到水窮處 坐看雲起時~談修復式司法的我見我聞」,分享其從事修復案例的實戰經驗;樹德科技大學生涯發展與諮商中心兼任心理師黃碧枝以「修復過程之貓膩與轉機」為題,分享修復發展階段技巧運用;溝通中華分析協會兼任輔導員、高雄市燕巢戒治所心理輔導員陳翠媚以「作為修復式司法促進者之經驗分享」為題,回饋執行案例所遇的困境與反思,並由長榮大學副教授吳慈恩擔任團體督導,協助提昇促進者的專業素養及技巧增能。 毛鈺棻律師在參與訓練後分享,「麗容老師從影片細微的劇情,帶領我們討論各項議題,課程活潑有趣,斐瑜老師從自身案件經驗分享,加上明樹律師、博勛律師、碧枝心理師提供不同觀點的討論,在在都讓我獲益匪淺,謝謝屏檢同仁辛苦舉辦這樣的講座。另外,我要特別感謝碧枝心理師及斐瑜所長給予我對於個案的建議,我在今天用你們指導的方法,再嘗試,終於說動當事人願意接受諮商,我也幫她找到適合的資源,你們都是她的貴人,謝謝你們的指導。」心得。 蔡明樹律師則回饋「乾蝦,屏檢舉辦的修復式司法研討會,雖然人數不多,但其實這樣的人數才有辦法好好討論,而上午的與惡討論,還有下午修復經驗分享,都是讓我更確認我自身修復經驗的想法,也可以從旁人的經驗知道更多該注意的地方,期待下次1112的課程了!」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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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地檢署舉辦偵查不公開與媒體關係研討會
為落實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有關偵查機關及偵查輔助機關應定期舉辦教育訓練之規定,以強化執法人員對偵查不公開之認識,本署特於民國109年11月11日下午1時30分許,在本署4樓會議室舉辦「偵查不公開與媒體關係研討會」,第1場主題為「偵查不公開與新聞處理」,第1個子題為「新聞發布機關觀點」,由本署檢察長黃謀信擔任主講人。第2個子題「新聞採訪者觀點」由鏡週刊資深記者林俊宏擔任主講人。第2場主題為「媒體關係與新聞處理」,其中第1個子題為「平面媒體觀點」,由鏡週刊執行副總編輯吳明儀擔任主講人。第2個子題為「電子媒體觀點」,由TVBS新聞部社會組主任楊致中主講。第3場是綜合座談,由黃檢察長擔任主持人,其餘3位主講者為與談人。 黃謀信檢察長以闡述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修正條文為主軸,簡述偵查不公開之目的、規範主體、控制機制等規範內容,以實際案例說明有無違反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之規定,並以新聞發布機關之角度說明機關應有之立場及界線,並分享如何與媒體保持良好之互動關係。 鏡週刊資深記者林俊宏則簡述平面及電子媒體需求、新聞製播流程、新聞發布與偵查不公開的但書條款、新聞發布時機、新聞發布與聯繫程序及範圍、新聞發布注意事項等,並另以實際負面案例及正面案例分享發布新聞時機等重要注意事項。鏡週刊執行副總編輯吳明儀則分享十二字訣,以態度從容、語氣堅定、內容空洞、三不一要(不要怕、不要騙、不要破及要獨家)來論述稱職、聰明的新聞處理方式及心態。另分別從都市記者、地方記者觀點來說明有關媒體人所理解之偵查不公開及適用。 TVBS新聞部社會組主任楊致中則分別就偵查不公開與影音媒體採訪變化、以傳統媒體及新興媒體網路媒體等說明媒體現況、新聞發言、捍衛檢察官威信(即時更正、確保發言品質、實現正義及機會教育)、與媒體溝通及召開記者會時間等分享與媒體關係及新聞處理經驗。 本次偵查不公開與媒體關係研討會課程多元豐富,並廣邀檢、廉、警、調、憲兵及海巡等司法警察機關及媒體記者參與,充分交換意見並分享心得,期盼藉由本次研討會之機會,除了踐行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明定偵查機關及偵查輔助機關應定期舉辦教育訓練外,更臻落實偵查不公開原則,以有效維護偵查程序順利遂行、確保公平審判及保障訴訟關係人之名譽、隱私、安全,並與媒體保持良好互動,以提升人民對司法的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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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檢辦理義務勞務機關(構)年終座談暨聘任表揚大會
屏東地檢署於民國109年11月3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假本署四樓會議室辦理「109年度緩起訴及緩刑附條件義務勞務執行機關(構)年終座談會」,會議一開始由黃謀信檢察長主持,並親自頒發表揚獎座予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監獄、行政院農委會畜產試驗所恆春分局、財團法人臺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屏東分事務所、社團法人屏東縣海口人社區經營協會、屏東縣屏東市瑞光國民小學等五所執行績效卓著之機構,並逐一頒發感謝狀予以各義務勞務執行機構,以感謝機構之辛勞,後再109年新聘之機關(構)為新聘暨續聘義務勞務執行機關(構)之代表頒發證書,以肯定義務勞務機構之表現。 屏東地檢署本年度共遴聘34個義務勞務執行機關(構),自108年至109年10月為止,共履行完成95件義務勞務案件,提供勞務時數高達10,242小時,相當於創造了161萬8236元(以時薪158元計算)的產值。 本次座談會邀集各義務勞務機關(構)的執行督導與會,會中由楓港社區發展協會黃隆獻專員及屏東縣萬丹鄉四維社區發展協會簡阿宗理事長分享執行、管理之經驗與心得,提供各機構督導經驗交流機會,希望透過本次會議,加強機構間的相互交流,充分達到群策群力、集思廣益之目標,進而強化義務勞務的執行與督核機制。 屏東地檢署每二年固定辦理義務勞務機構年終座談會,除具體瞭解義務勞務執行機關(構)所面臨的難題與操作過程所遭遇的瓶頸,也期許與義務勞務機構共同攜手合作,讓柔性司法的力量深植社會每一個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