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民服務中心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9-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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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前言:
為讓前來洽公或應訊的民眾均能身受利便與感受尊嚴,本署將以更主動積極的態度,團隊合作的精神來推動為民服務工作,全面提昇服務品質。
貳、 本署為民服務之項目:
經過本署之籌劃,將各項與民眾息息相關的業務,簡化程序,改善服務品質,預料將更能滿足您的需求。
一、設置申告鈴提供以言詞告訴,告發或自首的民眾用:
裝設於本署大樓左側之申告鈴,一經按鈴,值勤法警就會引導您進入偵查庭,由值日檢察官訊問。
二、設立為民服務中心,落實櫃台服務一元化:
有關收狀(文)、刑事保證金與贓證物之發還、證人旅費發給、訴訟輔導等都集中由熟諳法律程序,並具服務熱忱的人員在本署大廈一樓入口處之櫃台前,為前來洽公的您作最快速的服務。
三、設專線電話 (08)7530448 號,供民眾電話查詢:
下列事項,您均可以電話聲請或查詢:
- 聲請改(延)期應訊。
- 聲請變更應送達處所。
- 聲請補發起訴、不起訴處分書。
- 聲請加發死亡證明書。
- 聲請發給結案或歸案證明書。
- 聲請發給執行完畢證明書。
- 聲請發還刑事保證金。
- 聲請發還扣案贓證物品。
- 受保護管束人約談報到、恆春便民報到、假日報之請假,延緩報到事項。
四、推展司法志工制度:
本署現有30位具高度服務熱忱之退休公教人員與 社會人士擔任司法志工,組成自治會於一樓候訊民眾 休息區右側設立司法志工服務站,每日分組由2位司法志工採「走動式」方式,引導到署洽公或應訊的您到所要前往處所。
五、受理案件進行程度之查詢:
案件進行中,身為告訴人、告發人或被告的您均可書面、口頭或電話向服務中心人員查詢案件進行情形,經查明後在不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下,服務中 心人員均會迅速給您答復。
- 本署電話(08)7535211轉5120。
- 服務中心專線電話(08)7530448。
六、設立知性候訊室與軟性民眾休息區:
本署將一樓偵查庭前方既有迴廊規劃成候訊民眾休息區,置有桌椅、文具、冷熱開水、環保紙杯、報章雜誌供您隨意取用及取閱,使您有舒適的候訊空間。另外,為調和司法機關特有的嚴肅氣氛,本署特別將大廈中庭花園闢成露天休息區,讓候訊或洽公的您亦可獲得在花木扶疏中休息的寧靜、祥和。
七、設立電子民意信箱:
本署設有「電子民意信箱」(E-MAIL) 每日有專人開啟,您可利用上述信箱來檢舉、陳情、建議或申請,本署將逐案列印成卷妥為處理。
八、改善檢察官辦案態度:
本署檢察官已勵行準時開庭。開庭時均會以懇切、平和的態度,深入瞭解案情及調查證據,並給予充分陳述機會,使應訊的您亦能感受到被尊重。
九、辦理問卷調查:
法警室受理報到時,即發給意見調查表,以瞭解您對於承辦檢察官辦案態度以及本署各項為民服務工作的滿意度,法警室與服務中心前設有意見箱,可供投遞。調查表均定期統計、分析以為改進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