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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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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到水窮處坐看雲起時屏東地檢署舉辦修復促進者教育訓練暨個案研討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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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地檢署舉辦修復促進者教育訓練暨個案研討照片

  本署為精進修復促進者專業知能及增強服務動機與熱忱,除結合109年度犯罪被害保護學術研討會外,另於民國109年10月15日、11月12日在本署四樓會議室舉辦修復促進者教育訓練暨個案研討會,並由本署黃謀信檢察長在研討會中親頒聘書由毛鈺棻律師代表授證。
  黃檢察長於研討會中致詞時表示,本署遴聘副教授、律師、心理師、社工師等專業領域的修復促進者共計19位,法務部推動修復式司法已10餘年,108年底刑事訴訟法修正案將偵審中得轉介修復式司法之規定予以明文化,將原先被害人訴訟參與的剛性司法轉向「修復」的柔性司法,修復式司法有別於傳統刑事司法制度,是在犯罪發生後另一種幫助被害人療癒創傷、恢復平衡、復原破裂關係的機制。修復式司法精神的發揮,攸關社區民眾的權益與安全,為圓滿訴訟中當事人的復原之路,有賴司法、社政、警政、教育等專業人員之陪伴與支持,實踐「以被害人為中心的保護、以加害人為處遇的預防,以家庭生態系統為支持」的精神,當事人及其家屬才能達到關係修復,走出陰霾,活出色彩。有關偵審中得轉介修復式司法之規定未來如何操作,端賴來自各專業領域的修復促進者給予本署的大力協助,感謝大家願意參與這份吃力卻又充滿意義的助人工作。本署為落實上開政策,亦將責無旁貸提供最佳的講師群來提昇修復促進者之專業,也鼓勵學員利用難得機會充分互相交流溝通,相信對推展修復式司法業務有更大助益,本署冀盼與所有修復促進者共同努力,讓我國刑事司法體系能有更多感動人心的溫暖。
  本署在此次研討會中,分別邀請屏東縣生命線協會志工督導楊麗容以從「我們與惡的距離」談修復的技巧與關係的重建為題,激發不同思考角度、介入的模式;華遠心理諮商所所長胡斐瑜以「行到水窮處 坐看雲起時~談修復式司法的我見我聞」,分享其從事修復案例的實戰經驗;樹德科技大學生涯發展與諮商中心兼任心理師黃碧枝以「修復過程之貓膩與轉機」為題,分享修復發展階段技巧運用;溝通中華分析協會兼任輔導員、高雄市燕巢戒治所心理輔導員陳翠媚以「作為修復式司法促進者之經驗分享」為題,回饋執行案例所遇的困境與反思,並由長榮大學副教授吳慈恩擔任團體督導,協助提昇促進者的專業素養及技巧增能。
  毛鈺棻律師在參與訓練後分享,「麗容老師從影片細微的劇情,帶領我們討論各項議題,課程活潑有趣,斐瑜老師從自身案件經驗分享,加上明樹律師、博勛律師、碧枝心理師提供不同觀點的討論,在在都讓我獲益匪淺,謝謝屏檢同仁辛苦舉辦這樣的講座。另外,我要特別感謝碧枝心理師及斐瑜所長給予我對於個案的建議,我在今天用你們指導的方法,再嘗試,終於說動當事人願意接受諮商,我也幫她找到適合的資源,你們都是她的貴人,謝謝你們的指導。」心得。
  蔡明樹律師則回饋「乾蝦,屏檢舉辦的修復式司法研討會,雖然人數不多,但其實這樣的人數才有辦法好好討論,而上午的與惡討論,還有下午修復經驗分享,都是讓我更確認我自身修復經驗的想法,也可以從旁人的經驗知道更多該注意的地方,期待下次1112的課程了!」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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