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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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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地檢署舉辦偵查不公開與媒體關係研討會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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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地檢署舉辦偵查不公開與媒體關係研討會照片

  為落實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有關偵查機關及偵查輔助機關應定期舉辦教育訓練之規定,以強化執法人員對偵查不公開之認識,本署特於民國109年11月11日下午1時30分許,在本署4樓會議室舉辦「偵查不公開與媒體關係研討會」,第1場主題為「偵查不公開與新聞處理」,第1個子題為「新聞發布機關觀點」,由本署檢察長黃謀信擔任主講人。第2個子題「新聞採訪者觀點」由鏡週刊資深記者林俊宏擔任主講人。第2場主題為「媒體關係與新聞處理」,其中第1個子題為「平面媒體觀點」,由鏡週刊執行副總編輯吳明儀擔任主講人。第2個子題為「電子媒體觀點」,由TVBS新聞部社會組主任楊致中主講。第3場是綜合座談,由黃檢察長擔任主持人,其餘3位主講者為與談人。
  黃謀信檢察長以闡述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修正條文為主軸,簡述偵查不公開之目的、規範主體、控制機制等規範內容,以實際案例說明有無違反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之規定,並以新聞發布機關之角度說明機關應有之立場及界線,並分享如何與媒體保持良好之互動關係。
  鏡週刊資深記者林俊宏則簡述平面及電子媒體需求、新聞製播流程、新聞發布與偵查不公開的但書條款、新聞發布時機、新聞發布與聯繫程序及範圍、新聞發布注意事項等,並另以實際負面案例及正面案例分享發布新聞時機等重要注意事項。鏡週刊執行副總編輯吳明儀則分享十二字訣,以態度從容、語氣堅定、內容空洞、三不一要(不要怕、不要騙、不要破及要獨家)來論述稱職、聰明的新聞處理方式及心態。另分別從都市記者、地方記者觀點來說明有關媒體人所理解之偵查不公開及適用。
  TVBS新聞部社會組主任楊致中則分別就偵查不公開與影音媒體採訪變化、以傳統媒體及新興媒體網路媒體等說明媒體現況、新聞發言、捍衛檢察官威信(即時更正、確保發言品質、實現正義及機會教育)、與媒體溝通及召開記者會時間等分享與媒體關係及新聞處理經驗。
  本次偵查不公開與媒體關係研討會課程多元豐富,並廣邀檢、廉、警、調、憲兵及海巡等司法警察機關及媒體記者參與,充分交換意見並分享心得,期盼藉由本次研討會之機會,除了踐行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明定偵查機關及偵查輔助機關應定期舉辦教育訓練外,更臻落實偵查不公開原則,以有效維護偵查程序順利遂行、確保公平審判及保障訴訟關係人之名譽、隱私、安全,並與媒體保持良好互動,以提升人民對司法的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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