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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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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舊監重獲新生 屏東地檢署將於該址興建辦公廳舍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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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舊監重獲新生屏東地檢署將於該址興建辦公廳舍照片


  位於屏東巿民生路之屏東監獄經閒置15年後,重獲利用。屏東地檢署將遷建該址興建辦公廳舍,以解決原址空間不足之困境。
  屏東地檢署於98年6月及9月間取得現經管機關暨台灣屏東監獄與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南區分局屏東分處之同意,先行辦理舊監建物之拆除,於12月21日拆除完畢,並於12月30日完成驗收。由於拆除面積廣達3公頃,在拆除工程完工後,明顯顯現其氣勢,充份展現其土地價值。
  法務部王部長偕同屏東地檢署檢察長於日前前往該舊監視察拆除情形。部長當場指示應先行植栽、綠化,以提昇未來辦公室環境之品質。
  台灣屏東監獄於83年3月26日遷移竹田鄉後,原位於屏東市民生路之舊屏東監獄則擱置迄今,未做其他用途,經當地民眾於97年10月間向馬總統反應舊監閒置荒廢十餘年,不僅有礙觀瞻且形成都市發展障礙。適逢台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因員額增長,有增建辦公廳之需求,且該舊監地處屏東市民生路、工業路上,位居屏東縣市南北交通要衝,土地面積近3公頃並有足夠之縱深,符合橫本署增建辦公廳之需求。經法務部王部長及各級長官鼎力支持,法務部於98年3月正式同意將之移撥做為新建本署遷建新辦公廳用地。
  關於本案拆除工程,法務部原核撥新台幣475萬元做為拆除工程經費。屏東地檢署在招標前,經多次研議,將拆除後可取得之鋼筋、混泥土等有價回收物併於招標文件內予以招標,共吸引十三家廠商搶標,並以負236,000元之價格予以決標。暨本件拆除工程,屏東地檢署未付分文,並由得標廠商給付屏東地檢署236,000元而取得本件標案,節省公帑至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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