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署即日起至108年5月31日止,受理109年度緩起訴處分金與認罪協商金補助款申請(執行期間自109年1月1日至109年11月30日止),請各公益團體及地方自治團體依規定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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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08-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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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補助款申請書.odt9 KB 108-05-09 下載次數: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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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執行計畫一覽表107.4.10修正9 KB 108-05-09 下載次數: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