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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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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護人室公告】111年度大學校院在學學生實習觀護工作案招生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3-10
  • 資料點閱次數:688

111年度大學校院在學學生實習觀護工作案招生公告

一、 實習內容:1.觀護個案會談 2.團體輔導 3.法治教育宣導 4.社會資源瞭解與運用 5.其他 (詳細資料如附件實施觀護工作方案)

二、 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1415日止(以郵戳為憑)

三、 錄取人數:2(內含110年度保留正取人員1)

四、 實習時間:111.7.4111.8.12(6週,如因學分需延長,請於報名資料中註明)

五、 報名資格:大學校院教育、社會、社會工作、社會福利、心理、輔導、法律、犯罪防治、兒童福利等相關系所在學三年級以上學生,身心健康,具有服務熱忱。

六、 報名資料:實習觀護工作推薦表(自行下載),並檢附實習計畫、履歷、自傳及成績單。請掛號郵寄:900屏東縣屏東市棒球路11號 屏東地檢署 觀護人室辛股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報名觀護實習」。

七、 聯絡人:(08)7535255分機3506劉祐群觀護人

八、 面試將舉辦於4月下旬,實際面試時間將另行以電話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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