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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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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護人室公告】115年度大學校院在學學生實習觀護工作案招生公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2-26
  • 資料點閱次數:21

115年度大學校院在學學生實習觀護工作案招生公告

 實習內容:

      1.個案調查分析(觀護個案會談)

      2.團體輔導

      3.法治教育宣導

      4.社會資源瞭解與運用

      5.其他(詳細資料如附件實施觀護工作方案)。

 二、報名期間:11532日至115331日止(以郵戳為憑)

 三、錄取人數:正取2名。

 四、實習時間:暫定115.7.6115.8.14(6週,如因學分需延長,請於報名資料中註明)

 五、報名資格:大學校院教育、社會、社會工作、社會福利、心理、輔導、法律、公民訓育、犯罪防治、兒童福利等相關科系所,得推薦品學兼優、身心健康、具有服務熱忱,志願實習觀護工作之研究生及二、三、四年級學生,需修習有關保安處分執行法、觀護制度、刑事政策、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學緒論、教育學、社會學、心理學、個案工作、心理測驗、諮商技術、犯罪學、輔導學、社會團體工作、倫理學、精神醫學等學科二科以上者。

 六、報名資料:實習觀護工作推薦表(自行下載),並檢附實習計畫、履歷、自傳及成績單。請掛號郵寄:900屏東縣屏東市棒球路11號 屏東地檢署觀護人室(戊股)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報名觀護實習」。

 七、聯絡人:(08)7535255分機3511 陳宜婷觀護人。

 八、面試預計於5月舉辦,實際面試時間將另行以電話通知。

 九、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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