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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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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護人室公告】 屏東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大學校院在學學生實習觀護工作案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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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2-03-14
  • 資料點閱次數:785

   屏東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大學校院在學學生實習觀護工作案招生公告

一、 實習內容:

     1.個案調查分析(觀護個案會談)

     2.團體輔導

     3.法治教育宣導

     4.社會資源瞭解與運用

     5.其他(詳細資料如附件實施觀護工作方案)。

二、 報名期間:11231日至112331日止(以郵戳為憑)

三、 錄取人數:正取2名。

四、 實習時間:暫定112.7.10.111.8.18.(6週,如因學分需延長,請於報名資料中註明)

五、 報名資格:大學校院教育、社會、社會工作、社會福利、心理、輔導、法律、犯罪防治、兒童福利等相關系所在學三年級以上學生,身心健康,具有服務熱忱。

六、 報名資料:實習觀護工作推薦表(自行下載),並檢附實習計畫、履歷、自傳及成績單。請掛號郵寄:900屏東縣屏東市棒球路11號 屏東地檢署觀護人室(己股)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報名觀護實習」。

七、 聯絡人:(08)7535255分機3509簡文發觀護人。

八、 面試預計於4月中旬舉辦,實際面試時間將另行以電話通知。

九、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並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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