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護人室公告】 屏東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大學校院在學學生實習觀護工作案招生公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3-14
- 資料點閱次數:194
屏東地方檢察署112年度大學校院在學學生實習觀護工作案招生公告
一、 實習內容:
1.個案調查分析(觀護個案會談)
2.團體輔導
3.法治教育宣導
4.社會資源瞭解與運用
5.其他(詳細資料如附件實施觀護工作方案)。
二、 報名期間:112年3月1日至112年3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三、 錄取人數:正取2名。
四、 實習時間:暫定112.7.10.至111.8.18.(共6週,如因學分需延長,請於報名資料中註明)。
五、 報名資格:大學校院教育、社會、社會工作、社會福利、心理、輔導、法律、犯罪防治、兒童福利等相關系所在學三年級以上學生,身心健康,具有服務熱忱。
六、 報名資料:實習觀護工作推薦表(自行下載),並檢附實習計畫、履歷、自傳及成績單。請掛號郵寄:900屏東縣屏東市棒球路11號 屏東地檢署觀護人室(己股)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報名觀護實習」。
七、 聯絡人:(08)7535255分機3509簡文發觀護人。
八、 面試預計於4月中旬舉辦,實際面試時間將另行以電話通知。
九、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並公告。
附件下載
- 大學校院在學學生實習觀護工作實施方案.pdf80 KB 112-03-14 下載次數:22
- 大學(學院)系所推薦學生實習觀護工作推薦表.odt16 KB 112-03-14 下載次數: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