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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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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辦理為民服務具體措施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1-29
  • 資料點閱次數:234

 

  1. 開放式的櫃台服務:本署聯合服務中心採開放式的櫃台服務作業方式,並設為民服務專線電話,對外開放查詢。
  2. 服務處設專用桌椅,提供書寫文具、老花眼鏡、書表例稿,並指導民眾如何書寫。
  3. 當事人休息室裝設電視,播放法律宣導短片。
  4. 服務中心陳列法律常識宣導資料,供民眾取閱。
  5. 辦公室走道、民眾等候區設有座椅、公共電話、自動飲水機、科室配置圖、中英文雙語標示牌、流程圖、注意須知,供民眾使用及辨識。
  6. 辦公室內設哺乳室、溫馨室、性侵害犯罪被害人特別偵查庭及輔助配備。
  7. 服務中心選派資深、績優並具服務熱忱之書記官駐處服務,專職專任,接受民眾各種法律諮詢。
  8. 人民陳情、聲請、調查案件均定有辦案期限,分案列管,結案情形除陳報行查機關外並均以書面通知陳情人。
  9. 辦理接見業務:民眾來署請求接見,均由業務承辦人、為民服務中心副主任、主任、檢察長或其指定之人辦理接見業務,以解除民眾心中疑慮。
  10. 設檢察長電子民意信箱,開放民眾投書,每日開啟並由專人專案處理後予以回復。
  11. 辦理問卷調查,廣納各方建言,以做為業務興革之參考。
  12. 受理民眾電話查詢:為便利民眾查詢案件進行情形或其他法律諮詢,承辦人員均於接受查詢電話後,立即作最適當之處理及答覆。
  13. 設發還刑事保證金單一窗口,簡化領取手續,避免當事人久候。
  14. 辦理受保護管束人假日報到,以避免影響受保護管束人生活秩序。
  15. 與更生保護會屏東分會、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屏東辦事處加強聯繫,以協助更生人及保護犯罪被害人。
  16. 定期指派檢察官分赴轄區機關、學校、電台法律宣導,以強化法治教育。
  17. 假日內、外勤輪值:本署假日或其他休息日均有檢察官、書記官、法警、司機、輪值內、外勤工作。
  18. 厲行檢察官準時開庭,改善問案態度,以提升民眾滿意度。
  19. 設無障礙空間及愛心鈴,本署為使行動不便民眾進出,設置斜坡道、導盲磚,本署大門備有輪椅,大門外並設有愛心鈴俾供行動不便民眾使用。
  20. 推行電話禮貌服務,使民眾感受司法溫暖。
  21. 簡化聲請增發相驗屍體證明書流程,並設單一窗口,由專人服務,避免死者家屬久候
  22. 服務中心設為民服務專線電話,單一窗口網站,開放線上服務。
  23. 運用社會資源,對外招募熱心志工參與服務行列,以強化服務團隊陣容。
  24. 設置LED電子顯示屏、遠距視訊特別偵查庭、錄音、錄影設備以完成自動化服務。
  25. 指定新聞發言人,建立本署與媒體之良好互動,以蒐集更多民情、輿論、消息。
  26. 辦理司法志工訓練及聯誼活動,藉以提昇司法志工服務品質。
  27. 為尊重民意,法警點呼國、台語並用,並冠以先生、小姐稱呼。
  28. 指定人員每日閱報,廣集興革信息。
  29. 定期、不定期舉行檢討會議,提升團隊服務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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