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署為民服務工作運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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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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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成立優質聯合服務團隊
本署為落實為民服務工作,提昇服務品質,成立優質聯合服務團隊,組成聯合為民服務中心,以服務來署洽公民眾,團隊運作之方式,係由檢察長擔任領導人,下設為民服務中心主任、副主任各一人,幹事十二人,並以全體員工為服務成員,為民服務中心主任、副主任分由主任檢察官及書記官長兼任,幹事十二人,分由各科室主管兼任,並結合社會資源及志工團隊通力合作,以辦理本聯合為民服務中心之各項為民服務工作。
貳、建立為民服務工作總體目標
一.建立親和性政府,提供溫暖、人性化的禮貌服務。
二.建立企業性政府,以簡捷便民方式,確立效能目標。
三.建立服務性政府,提供民意反應多層管道,實現以民意為導向之施政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