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記處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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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辦書記官長 鍾慧綺
電話:(08)7535211轉5305
Email:phoebe19@mail.moj.gov.tw
書記處掌理下列事項:
- 有關工作計劃之決定、變更及其督導考核事項。
- 關於書記官以下職員指定代理職務事項。
- 有關各行政科室單位業務之協調事項。
- 關於本署行政人員之指揮監督獎懲擬議事項。
- 一般行政業務之處理事項。
- 委任職以下(含委任職)人員超過一天以上及雇員超過三天以上之請(休)假。
- 本署職員以上之差假(但檢察官、檢察事務官、觀護人、人事、政風、會計、統計人員除外)。
- 發佈新聞事項。
- 年度工作計劃列管項目執行進度追蹤管制考核事項。
- 依法令規定之主管業務而對平行機關應以科室名義行文事項。
- 與同級或不相隸屬機關之公文往來。
- 凡動支預算或經專案核准之經費事項。
- 公文書狀之分文事宜。
- 法警業務之指揮、監督。
- 檢察長指示或經核定事項之處理。
- 偵查要旨之通知、公告、統計及登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