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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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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護業務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8-16
  • 資料點閱次數:6152


一、沿革(說明):

  回顧我國觀護業務發展歷史先由少年觀護工作為濫觴,直至民國六十八年審檢分隸後,法務部所屬各地檢署至民國七十年初才有成年觀護人之設置,並依保安處分執行法執行保護管束之業務。

  在此之前,早期許多「治安人口」都為警察機關進行控管、追蹤。惟隨著民主、人權思潮的衝激暨落實教育刑的刑事政策理念,受保護管束人復歸社會的歷程,不再局限形式單線的報到程序,更需要觀護人運用專業,統籌社會資源,依個別原則施以密集監督或分類輔導等不同策略,發揮人文(道)關懷,促渠等從內心改過遷善,讓這群羔羊不再危害社會安全網絡,共同建立安和樂利的社會。

  昔日公部門主張「萬能、大有為」的時代已成為歷史上模糊的一個段落、章節,反觀當前的社會脈動趨勢,發揮人文(道)關懷才是撩撥僵化的社會制度(規範)的金鑰匙,觀護人更需認知公僕的「服務導向」,學習安排適當的資源、方法、知識、途徑等有形、無形的協助,好比專業、有效的醫療診斷、處置,消極面可促使受保護管束人不再胡作非為或自暴自棄,積極意義則把被遺棄角落的受刑人重整回收,再掀起一場社會光明運動。

  秉持人性關懷工程師的精神,善用社會資源,積極推展觀護業務,開闊的生活視野,走出辦公系統的思考窠臼,拆除人我間的藩籬,利眾生,在社會底層多點亮一盞明燈、給一線希望,提供溫暖。


二、以下簡介觀護人掌理事項:

(一)、執行保護管束案件。來源有:假釋與緩刑、緩起訴等等。
(二)、相關社會資源之開發、整合與運用。
(三)、榮譽觀護人的人力規畫、運用、評鑑與發展。
(四)、大專生專案實習之規畫與執行。
(五)、暑期青少年犯罪預防專案之規畫與執行。
(六)、各項團體輔導策略之規畫與執行。
(七)、司法保護工作之規畫與執行。
(八)、其他長官交辦事項。


三、目前業務發展之重點:

  廣邀優秀榮譽觀護人加入全方位觀護社區監控與輔導團隊,以提高執行保護管束之接觸率,切實掌握個案狀況,落實觀護效能。

  結合民間戒毒專業團體,開創毒品犯創新輔導模式及反毒宣導工作,以遏止吸毒者再犯及衍生其他危害治安之非法行為。

  建構以觀護人為主軸之性侵害社區監控網路,緊密結合社政、警政、醫療、社區輔導治療師、鄰里親友、志工等支持系統,並運用各項科技監控及測謊設施,給民眾安全無憂的生活環境。

  深化緩起訴社區處遇措施,積極結合熱心公益之自治團體及非營利團體,以服務社會的志工心代替刑罰,使犯錯者真誠悔悟,消弭社會暴戾之氣。

  重視基層民眾真實感受,辦理貼近人民需求的預防犯罪宣導與法律新知推廣,激發全民共同維護治安的決心與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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