贓證物款入庫作業流程圖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8-10
- 資料點閱次數:774
贓證物款入庫作業流程
一、司法警察機關:
- 取據保管:檢附移送書、扣押物品清單(一式3聯,依不同案件、被告、物品種類分別製作)、清單電子檔。
- 原物保存:另檢附扣押物品彩色照片、彩色照片電子檔。
二、贓物庫:
- 核對清單、電子檔。
- 清單加蓋收件章、保號。
三、取據保管:
贓物庫:
- 登錄案管系統-保證金管理-收入處理(繳款人/被告、案號、金額) 。
- 開立贓證物款收據一式5聯。
司法警察機關:
- 持贓證物款收據一式5聯併同贓款送代庫銀行收費處核收。
司法警察機關:
- 贓證物款收據第1、3聯送回贓物庫。
- 贓證物款收據第2聯自存。
贓物庫:
- 清單、贓證物款收據附卷。
- 完成案管系統-委管處理
收費處錄事:
- 贓證物款收據第4聯併同贓證物款收入彙計表送交會計室。
會計室:
- 開立收入傳票。
- 登錄案管系統-收入傳票號碼。
四、原物保存:
贓物庫:
- 清單附卷、貴重物品入庫。
附件下載
- 贓證物款入庫作業流程圖.pdf66 KB 112-08-07 下載次數: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