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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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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長信箱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11-14
  • 資料點閱次數:8157

 

請點我連結至檢察長信箱

檢察長信箱處理流程說明

 1  民眾進入本署網站點選檢察長信箱,反映問題或意見內容。填寫送出後,系統會自動回傳一封確認信至您的電子信箱。
 2  民眾收到確認信,確認陳情內容無誤後,請點選「確認送出」,系統會再自動回傳受理通知信,始完成問題或意見反映。
 3  本署設有專責人員接收檢察長信箱內民眾信件,列印信件送請檢察長核閱,先依檢察長核示內容,以電子郵件回覆民眾。
 4  依據信件問題、意見內容,另交由相關科室業務承辦人員辦理後續事宜。
 5  業務承辦人員簽辦作業後陳請檢察長核判,將辦理情形以公文或電子郵件回覆民眾。(核判後辦理時間約7~10個工作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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